认证监管部的职责分工
1、研究拟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规定和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标识)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对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验机构和检查机构的指定和审批,并监督检查。
4、负责国家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体系的建立、规划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5、研究拟定有关认证机构从事国家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的监督管理的规章、办法,并监督检查。
6、负责国内产品认证机构的设立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相关的国际标准、指南、规范的跟踪研究、转化和宣传贯彻等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