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质量工程师 > 综合辅导 > 文章内容

2010中级质量工程师考试综合知识精选知识点复习(30)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0年5月24日  
0

不合格严重性分级的原则(熟悉):
1、所规定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
2、对产品适用性的影响程度;
3、顾客可能反映的强烈不满意程度;
4、不合格的严重性分级除考虑功能性质量特性外,还包括外观、包装等非功能性的影响因素;
5、不合格对下一作业过程(工序)的影响程度。
不合格严重性分级的级别(了解)
1、 分为三级不合格
A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极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B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C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2、分为四级(美国贝尔系统)
A级-非常严重、B级-严重、C级-中等严重、D级-不严重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