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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质量工程师辅导:质量法基本知识(9)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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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如何规定?
  答:锅炉、电梯、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钢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为四年;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照安全状况等级为三至六年。

  78、那些场所的特种设备应当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答: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应当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7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立法中坚持了那些原则?
  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立法中坚持了以下5条原则:一是安全至上原则;二是企业负责原则;三是权责一致原则;四是统一监管原则;五是综合治理原则。考试用书

  80、特种设备具体包括哪些?
  答: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升降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等设备。

  81、国家规定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哪些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
  答:
  (1)、委托没有相应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安装、修理、改造、维护保养、化学清洗、检验的;
  (2)、未经批准自行进行安装、修理、改造、检验的;
  (3)、使用未取得设备制造许可证的;
  (4)、未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手续的;
  (5)、超过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
  (6)、气瓶及其他移动式压力容器不按规定进行充装的;
  (7)、未按规定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来源:考试通
  (8)、未按规定办理停用、报废手续的;
  (9)、已经报废或者非承压设备当承压设备的;
  (10)、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以及隐瞒事故不报的;
  (11)、违反规定进行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或者改造,并因此造成事故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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