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注1 质量体系的内容应以满足质量目标的需要为准。
注2 一个组织质量体系主要是为满足该组织内部管理的需要而设计的。它比特定顾客 (1.9)的要求要宽。顾客仅仅评价质量体系中的有关部分。
注3 为履行合同或进行强制性质量评价的目的,可要求对指定的质量要素的实施进行证实。
(7) 全面质量管理
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的管理途径。其目的在于通过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的成功。
注1 "全员"的措词指该组织结构所有部门和所有层次的人员。
注2 最高层管理者强有力和持续的领导以及该组织内所有成员的教育和培训,是这种管理途径取得成功所必需的。
注3 在全面质量管理中,质量这个概念和全部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关。
注4 "社会受益"概念意味着满足"社会的要求"
注5 有时把"全面质量管理"(TQM)或它的一部分称为"全面质量"(TQ)、"公司范围内的质量控制"(CWQC),"全面质量控制"(TQC)等等。
(8) 质量改进
为向本组织及其顾客提供增加的效益,在整个组织范围内所采取的指在提高其活动和过程的效益和效率的各种措施。
(9) 管理评审
由最高管理者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合性进行的正式评价。
注1 管理评审可以包括质量方针评审。
注2 质量审核的结果可能是管理评审的一种输入。
注3 "最高管理者"指的是其质量体系受到评审的该组织的管理者。
(10) 合同评审
合同签订前,由供方所进行的系统的活动,以保证质量要求规定得合理、明确、文件齐全,且供方能现实。
注1 合同评审是供方的责任,但可以与顾客联合进行。
注2 合同评审可以根据需要在合同的不同阶段重复进行。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