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
1、竣工验收:由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提供竣工图纸。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后14天内提出修改和确认。特殊原因需要甩项竣工的应另签协议。未验收或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强行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竣工结算:承包人应在竣工报告确认后28天内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后28天内核实,确认后应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在收到结算价款14天内交付工程,28天后支付应计利息,56天以后仍不支付,可协议折价或由法院拍卖,承包人优先受偿。若承包人在28天内不能提供结算报告和资料,发包人要求交付的应交付,不要求的负责看管。
3、质量保修:质量保证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在质保期满14天内支付剩余的保修金和约定的利息返还给承包人。可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开始扣留。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