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二级造价工程师 >> 建设造价基础知识 >> 考试辅导 >> 2019二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知识》知识点:合同履行

2019二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知识》知识点:合同履行

来源:考试网  [2019年6月10日]  【

合同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

  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

  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报酬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

  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例题•单选题】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给付货币地点,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事后双方又未

  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法》,应在()履行。

  A.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货币存放地

  D.货币是用地

  【答案】B

  【例题•单选题】秦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

  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

  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答案】C

  二、代为履

  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与合同转让不同,代为履行并未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只是改变了履行主体。

  《合同法》规定: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

  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特殊规则

  1、因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致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情况。债务人可以中止履

  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

  人利益的除外。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

  人利益的除外。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合同生效后合同主体发生变化时的合同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

  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例题•单选题】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

  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责任正确的承担方式是()。

  A.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B.债务人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C.债权人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D.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相关热点: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 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答疑  报考条件解读   二级造价工程师与以及造价工程师的区别

  还有任何其他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相关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加入二级造价工程师交流群:444157177二级造价工程师 有专业的老师为你解答。

责编:qingqing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