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海盐县公安局第三季度第二次招警(辅警)50人公告
根据《海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盐公通[2016]64号)规定,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从事公安特勤岗位23名、派出所辅警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
二、特勤岗位要求:
1、性别要求:男性。
2、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以及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身高要求:1.70以上,裸视4.5以上。
4、学历要求:全日制高中(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5、户籍要求:具有本地常住户口。
6、退伍军人、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派出所辅警岗位要求:
1、性别要求:男性。
2、年龄要求:18周岁-4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以及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身高要求:1.70以上,裸视4.5以上。
4、学历要求:全日制高中(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5、户籍要求:具有本地常住户口。
6、退伍军人、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7、其他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1、海盐县公安局七楼西面728办公室(辅警管理办公室)。
2、海盐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楼东面(交警大队大院内)。
3、海盐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五、招聘程序: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持摩托车驾驶证报名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海盐县公安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2张近期一寸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对照应聘资格和条件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通过者按《海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政审。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政审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复习资料)另发。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100米跑步、俯卧撑。(评分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公示: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按照《海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并与海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海盐县公安局政治处:0573-86122808转分机3685
海盐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0573-86129062
海盐县辅警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海盐县公安局第三季度第二次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岗位计划表
海盐县公安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海盐县公安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