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布尔津县公安局辅警招聘30人
根据布尔津县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录用的原则从现有辅警队伍中公开招聘公安局工作人员30名,其中招聘村(社区)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25名,看守所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户籍;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1日-2000年2月1日);
(六)报考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七)连续从事辅警工作满1年以上;
(八)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2月9日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联系人:刘志勇、蒋纬
4.联系电话:0906-6528381、652611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面试费40元。
6.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2018年布尔津县面向辅警公开招聘公安局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辅警岗位工作时间证明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2月10日由县公安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由布尔津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考生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卷。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8年2月11日,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10:30-12: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于2018年2月12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公安局、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四)面试
1.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入围人员达不到1:2时,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13日,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2月14日上午;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成绩于2018年2月14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公安局、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评
时间拟定于:2018年2月15日上午 10:30, 地点 :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成绩当场公布,达到体能测评合格分数线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与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拟定于:2月23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公安局及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检、考察。
(九)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十)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终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资待遇。
四、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五、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公安局:0906-6532097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2018年布尔津县面向辅警公开招聘公安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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