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克州乌恰县政法系统招警593人公告
为不断加强新疆克州乌恰县治安防范和巡逻力度,有效处置乌恰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严格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根据乌恰县工作需要,乌恰县政法系统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93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
三、招聘岗位
详见《乌恰县政法系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乌恰县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司法协理员除外)。
6、在乌恰县公安巡控队员、辅警、公益性岗位被辞退和辞职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平安乌恰”、“乌恰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联系人: 阿汗别克 0908-4621951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政审表》、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55元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所需的《报名表》、《政审表》从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 进行下载。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交《政审表》须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的《政审表》(正反面打印)。
6、考评:招聘单位按岗位考评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素质,考评可采取面谈、面试、专业测试、岗位考察等方式进行,经“双向选择”后进入体检环节。
7、调剂:如有职位空缺,符合条件且自愿调剂人员,可调剂至本次招聘范围内的其他岗位。
8、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9、聘用: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后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享受乌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待遇。
1、政法委平台操作员、公安局巡逻防控队员、司法局管理人员应发工资不低于9500元/人/月,缴纳五险两金后实发工资不低于5300元/人/月(含300元/人/月维稳津贴)。
2、公安局辅警:每月实发工资2900元(含300元/人/月维稳津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乌恰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监督,此次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
3、对违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不予退还相关费用;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相关事宜
本《简章》确定的报名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纪检举报电话: 0908-46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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