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2016年山东崂山公安分局新招录辅警培训通知
为切实提高新招辅警职业素养和作风养成,适应岗位需要并尽快投入工作,根据市公安局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要求和崂山区辅警招录总体工作安排,分局拟于近期组织进行新招录辅警封闭集中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2016年新招录辅警(高级雇员)50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5日,共5天;
培训地点:青岛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市北区同安路8号,距福州路-辽阳路立交桥100米左右。可乘坐369、363、362、208、228路公交车至辽阳路车站下车后,步行即可到达);
报到时间和地点:8月1日(星期一)8:00—8:30,在警官培训中心学生公寓楼;
报到联系人:唐粤鲁 电话: 13969815917。
三、培训内容
重点培训三方面内容,分别是:
1、政治思想。包括政治理论、职业道德等;
2、纪律作风。包括队列训练,纪律规定、基本礼仪、日常管理制度等;
3、工作技能。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治安形势、保密教育、团队意识培养等。
四、培训要求
1、培训班采取全封闭式管理,严格学习、生活纪律。培训期间,学员要遵章守纪,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培训期间的各项规定。对培训期间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或擅自离训的,一律取消培训资格。
2、参训学员要按时报到参训,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男学员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大鬓角、戴首饰;女学员不得烫染头发、化浓妆、染指甲、戴首饰。请学员对照以上要求在培训前完成整理工作。
3、全体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统一食宿,分局统一配发训练服、训练鞋和基本学习用品,学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洗漱用品、换洗衣物、深色袜子、水杯等必备生活用品。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分局统一承担。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