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长春市九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警(合同制消防员)40人公告
根据九台区消防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九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上河湾镇、其塔木镇、波泥河办事处、土们岭办事处、卡伦办事处合同制消防员岗位,主要在招聘乡镇、办事处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合同制消防员4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2014年11月以后退伍军人(男性)。具有九台籍户口(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已经落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27日至1998年1月27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体能能够适应职位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退伍已安置工作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简章和相关信息在九台区电视台、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7日至2月19日。
2.报名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南侧就业服务大厅(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汇处)。
3.报名要求: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非本人报名不予受理。
4.联系电话:82195002、89596988
5.资格审查。由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台区公安分局、九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根据职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名。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能测试成绩相同者以消防兵优先,均相同以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岗前培训。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聘用人员上岗前由消防大队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人选资格。
(六)聘用。
合同制消防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由用人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用人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七)待遇。
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按九台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执行。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四、信息查询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utai.gov.cn) 。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九台区公安分局
长春市九台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