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招警(交通协管员)11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精神,为切实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优化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交通协管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热爱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事业;
2、男性,年龄为20周岁至3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之和不低于1.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4、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凭】;
5、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处分或曾因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解聘劳动合同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违法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已经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2016年湖南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招聘交通协管员11人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1至21日,每天 8:30至17:30;
2、报名地点:长沙支队水渡河大队二楼(京港澳高速星沙出口右侧,长沙县滨湖路1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1、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和道交法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按具体通知执行。
2、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长跑和4*10米往返跑。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1000米长跑合格成绩为4分25秒,4*10往返跑的合格成绩为13秒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按具体通知执行。
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能测评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对象确定后,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到位。面试主要考察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按具体通知执行。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前)。体检时间、地点按具体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高警局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同志将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职位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四、工资待遇
拟招聘对象参加培训并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加班费平均每人每月300元,考核奖平均每人每月20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试用期不发放考核奖。签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月起,按长沙市的标准统一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
五、日常管理
交通协管员招聘后分配到湖南省长沙支队的高速公路交警队工作,采取驻队管理模式,驻队期间原则上24小时不能离开工作地,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驻队期间与民警一同食宿,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开支,无需个人承担。
交通协管员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一次或两次休完,上下班的交通费自理。交通协管员参加工作满1年后可以享受年休假。其余未明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咨询电话:18173199855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068935、18173199668(长沙支队政工纪检室)
0731-84068195、84068109(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政治处、纪委)
特此公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