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2018湖北省郧西招聘消防员20人公告
为解决现役消防官兵不足,加强全县灭火救援能力,2至3月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全县公开招聘20名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专职消防员履行现役消防部队官兵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男性青年。
3、身高不低于1.68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体能良好。
4、退伍军人、具有中文类、计算机类、法学类、建筑学类、管理学类、电气工程、化学工程、公安管理、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退伍消防战士,有驾驶、维修、计算机应用、绘图等技术专长,有运动特长或技术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违法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郧西县文体广场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9时至2月28日17时30分(招聘会现场报名)
2018年2月25日至3月3日(消防大队报名8时—17时)
3、报名应提供的资料: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正面照片,同时提交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通知面试时需带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
四、面试、政审和体检:
1、面试。报名人数达到要求后,会电话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携带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政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着重审查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
3、体检。经面试、政审合格后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环境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政府专职消防员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录用后,在郧西县消防大队所辖队站担负执勤备战任务,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1680元。
2、聘用期基本工资(每月):2500—3000元左右,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工资档次将依据工作年限及职称相应增加。
3、按十堰市现行的“五险”政策, 统一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休息制度:
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原则上24小时驻勤,从事执勤岗位的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劳务合同起,实行周轮休制度,每周轮休2天;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一次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春节)正常轮休不给予另外的补假。如执勤战备需要,停止正常休假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休。
(四)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现役享受同等待遇,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格检查。
(六)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含培训期)。期满后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是否续签。
(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按十堰市消防支队规定,实行统一劳务派遣。
咨询电话:6224119
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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