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碧江区招聘森林公安警辅务7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现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测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人员属性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7名,其中:外勤执法岗位6名,限男性;文职岗位1名,男女不限。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均属劳务合同用工,按劳务合同方式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全面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次招聘不限专业,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需高中以上学历。
3、铜仁户籍,年龄20至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年龄计算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人户口簿载明的日期相吻合为准。
4、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体重55-70公斤;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体重45-65公斤。文职人员,要求具有较强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6、服从岗位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治安处罚,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和从本区公安机关协勤岗位辞退的;
7、本区公安机关聘用的在册在岗协勤;
8、身体有明显疤痕、纹身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工作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考试成绩的计算: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次招聘外勤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30%;文职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70%(计算机操作与公文写作各占50%),两项成绩之和按从高到低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在碧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碧江区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区森林公安局地址: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1楼103室,在凯旋春天乘坐18路公交车和火车站乘坐19路公交车至终点站。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填写《碧江区公开公开招聘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及录用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并将“报名表”交缴费处保存,经缴费处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交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与报名面试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应聘者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1、2018年3月4日上午9时在区森林公安局办公楼前集中,统一进行体能测试。
2、测试项目:外勤人员:男子: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文职人员:女子800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计算。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参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2018年3月5日9:00至11:30。
2、面试地点:碧江区森林公安局会议室。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以面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主动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替补。
2、2018年3月6日公示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3月7日统一体检。
3、体检除报考规定的身体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
残疾、纹身、吸毒、色盲、传染病,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审查对象。政治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统一实施。除考察报考规定的相关条件外,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区森林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分配工作岗位,凡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
(四)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月工资待遇20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待遇3100元(含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该“两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按月从被聘用人员的3100元工资中扣除,统一缴纳,每月从3100元工资中预扣300元作为绩效考核金,考核合格的年终一次性发放),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医疗保险由单位统一缴纳。随工作年限增加工资随之增加。
2、警务辅助人员着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张警官(电话:13885608949)
周警官(电话:15597926665)
举报电话: 0856-5222498(区林业局)
七、招聘领导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况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碧江区森林公安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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