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警察须按单位在编人员12%的比例配备,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必须配备法警的要求和息烽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县法院招录辅警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息府专议【2015】133号),息烽县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辅警,协助司法警察做好相关安保值班、提押、值勤、值庭等工作,解决司法警察警力不够问题。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男性辅警共10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5人以上,由息烽县法院党组根据报名人数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司法警察工作。
3、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高1.7米及以上,体重65公斤以下,裸视视力1.2以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官院校毕业生优先)。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司法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6、贵阳市户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3、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1寸证件照二张到息烽县人民法院五楼政工科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20 日(周末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核
考核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知识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占60%,语言表达能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占40%。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下午2:00至面试结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考生面试顺序。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息烽人民法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根据工作确定。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息烽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确定。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政审。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拟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息烽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差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1700元,绩效考核每月200元,合计1900元;社会保险(五险)共计906元统一由单位交纳;年终实行目标考核,发给一定的目标奖。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条件及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息烽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851-87719855
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7721378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