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4人
因审判工作需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报考条件及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一。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一览表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基本条件 | 具体条件 | 薪酬待遇 | 岗位职责 |
法官助理 | 47 | ①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②身体健康;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不限; ④服从分配。 |
①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②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法院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④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院工作满3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
①每人每年劳动报酬总额约60000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及绩效奖等); ②加班费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③享受年休假; ④不安排住宿。 (待遇以上述内容为基础,具体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
具体工作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指定。 |
书记员 | 6 |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优先; ②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8月30日以后生); ③打字每分钟输入80个以上,熟练掌握电脑操作能。 |
①每人每年劳动报酬总额40380.8元(含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及绩效奖等); ②加班费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③享受年休假。 ④不安排住宿。 (待遇以上述内容为基础,具体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 ||
网络管理员 | 1 |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②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8月30日以后生); ③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 ④具有法院网络管理三年以上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并优先考虑。 |
①每人每年劳动报酬总额40380.8元(含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及绩效奖等); ②加班费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③享受年休假; ④不安排住宿。 (待遇以上述内容为基础,具体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 ||
备 注 | 下列情形不得聘用为司法辅助人员: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4、涉嫌违纪非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路12号,惠城区人民法院6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2566036。
3、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及2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察合格后于10月17日到本院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录用
我院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笔试及相关测试。主要是考察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要求为准。另,报考书记员考生笔试完成后,还需参加中文录入打字测试,要求每分钟不低于80个字,打字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对象及体检。
①法官助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书记员按笔试、打字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20%、40%计算,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②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将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