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
一、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程序和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确定质量计划;
2.实施质量控制;
3.开展质量检查与处置;
4.落实质量改进。
其中,质量计划对外是质量保证文件,对内是质量控制文件。其内容有: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职责、质量管理与协调的程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与管理、项目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实施质量目标与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措施、项目质量文件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质量计划编制依据包括五方面内容:合同中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质量管理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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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工程项目在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依据主要包括:
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设计文件。
3.法律法规。
4.技术标准规范。
二、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施工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流程:
1.施工质量目标分解;
2.施工技术交底与工序控制;
3.施工质量偏差控制;
4.产品或服务的验证、评价和防护。
按照这个流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项目质量策划。在质量策划中确定质量目标以及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编制质量计划。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
(三)实施PDCA循环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四)加强五要素过程管理。通过对人员、机具、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实现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目标。对项目质量计划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工程咨询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监测。
质量控制点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
2.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
3.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质量和性能;
4.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间歇时间;
5.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
6.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
7.紧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
8.隐蔽工程验收。
(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和重要的部位,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咨询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经咨询工程师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纠正偏差。
(七)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当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时,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跟踪检查。交工后在质量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或返工。
(八)总结改进。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三、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的工作内容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和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成果的全面检验。
(一)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7)竣工图;
(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件。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例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CE)。
A.有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施工单位
B.完成工程结算备案——已付清所有款项(×);已签署工程结算文件(×)
C.有主要建筑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
D.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
E.有勘察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