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下管理者的职责
1、工程合同概述
太浦河泵站工程规模为Ⅰ等大(1)型,建筑物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校核为300年一遇洪水。泵站枢纽工程由抽水泵站、拦污栅闸、公路桥、上下游河道、变电站等组成。泵站装有单泵流量为50m3/s、叶轮直径4.1米、斜150轴伸泵6台,配套1600千瓦电机6台,设计总流量为300 m3/s,工程静态总投资2.766亿元(其中52%为中央投资,48%为上海市财政支出)。根据文献检索,本工程规模在世界同类型项目中为最大。
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了国际咨询工程师 联合会(FIDIC)编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由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编制者分属不同的两个合同委员会,这两个版本在语言风格、结构安排上都不太一致,《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适用于机电工程的供货和安装。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
1.各类大型复杂工程,机电设备项目
2.业主负责大部分设计工作也可承担部分设计工作2.业主只负责编制项目纲要和提出对设备要求,承包人负责设计部分工作和全部施工安装工作
3.承包商主要施工,可承担部分设计工作,工程师来监督设备的制造、安装和工程施工并签发支付证书
4.工程师监理施工和签发支付证书,包干价格,按进度支付,也可对小部分分项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5.采用单价与子项包干合同按工程量表中的单价及包干的子项来支付完成的工程量,风险分担均衡
6.风险分担较均衡
两个合同条件文本共同的一个基本原则为受雇于业主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一方,代表业主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监理承包商工作,要求工程师采取决定时应持公正的态度。两个合同条件各条款中的风险分担方法能满足当前国际承包市场的要求。
合同文件均对FIDIC的合同条件文本进行了修编,从目录中可以看出土建合同与机电合同在内容上的区别:现场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执行这两个主合同的过程中认为有如下特点:
1. 合同文件基本反映了本工程建设中的特点,条款覆盖范围全面;
2. 合同文件分为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应用十分方便,有补益和强调作用;
3.风险分担方法能满足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能使用相应条款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4.通过合同补充协议,技术响应和澄清文件对承包商进行了进一步的要求限制,使业主在风险分担上更居有利地位,同时加强了对承包商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