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性银行
(一)定义和特征
□定义:由政府创立或担保,贯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资和信誉活动原则,不以盈利为目标的进入机构。
□特征
△特定的资本金来源:一般由政府财政拨付
△特定的经营目标:不以盈利为目标,亏损由财政弥补,力争保本微利
△特定的融资途径:发行金融债券或向中央银行举债
□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二)我国的政策性银行(1994 年组建)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信托公司
□信托业务: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信托公司不得办理存款业务,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举借外债
(二)财务公司
□类型: 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外资投资公司的财务公司
□业务: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
⊙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三)金融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
△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性质是以融物代替融资
△适用的对象是固定资产
(四)小额贷款公司
□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主要资金来源: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
入资金
(五)汽车金融公司
□服务对象: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和销售者
(六)货币经纪公司
□服务对象:境内外金融机构
□从事经纪服务,不得从事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五、证券机构
■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