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我国投资体制改革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
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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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目标
□落实企业自主权(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
□决策方面-科学决策+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多种融资方式
□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
□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加快投资领域立法
□加强投资监管
(三)新型投资体制的特征
□市场引导投资
□企业自主决策
□银行独立审贷
□融资方式多样
□中介服务规范
□宏观调控有效
二、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实行审批制,视情况采用核准制和备案制
□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制
□其他项目-备案制
□企业使用政府补助等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二)规范政府核准制
□只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无需经过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和资本项目管理方面核准
(三)健全备案制
□目录以外的其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四)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
□特大型企业集团项目,可以按项目申报,也可以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目录》内的项目不再申报核准,只需办理备案手续。
(五)鼓励社会投资
(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七)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三、政府投资体制改革
(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能够由社会投资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
□中央政府主要投资跨地区、跨流域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二)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
□政府投资项目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
□特别重大项目还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三)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
□直接投资
□资本金注入
□投资补助
□转贷和贷款贴息
(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两种情况)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项目外不审批开工报告
□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
(六)引入市场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垄断性的项目,试行特许经营
□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经批准可以转让产权或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