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1)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2)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建设
(3)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4)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最重要的是坚持好、发展好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专政的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重大创造,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
这个制度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民族区域自治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
基层
发展基层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主义最广泛的实践健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个)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三个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个权利)等权利。
依法治国
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政治体制改革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必须遵循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原则。
尊重和保障
尊重和保障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于发展中国家,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我们尊重国际社会关于的普遍性原则,但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体要求
1.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
2.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3.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4妥善处理矛盾,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