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地资源利用分析评价指标
㈠农用地综合利用评价指标
⑴农用地综合利用
㈡建设用地主要评价指标
⒈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程度评价指标
开发利用程度的评价指标选择较为复杂。
⒉建设用地集约经营程度评价指标
影响土地集约经营的主要因素有土地投入程度(包括固定资产投入和基础设施水平投入)、土地利用效果反映、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集约利用发展趋势。
⒊建设用地效益评价指标
建设用地效益主要有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㈢土地生态主要评价指标
单位农用地产值(农林牧渔);粮食耕地年单产;复种指数;土地产出率;人均耕地面积;森林覆盖率;
自然灾害受灾面积比率;单位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单位耕地农药施用量;养殖水面利用率;林业用地比例;农村人口密度;草地载畜量;水土协调度;土地灌溉率;土地垦殖率。
【例】下列土地资源利用分析评价指标中,属于农用地内部效应指标的有()。
A.粮食保证率
B.灌溉保证率
C.表层土壤质地
D.单位面积农用地固碳量
E.农用地临近水源水质指数
【答案】BC
五、项目用地预审
⑴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和受理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书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⑵申请用地预审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⑶项目用地预审的原则: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②不能占用基本农田;③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④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⑷项目用地预审实行分级管理
需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建设用地超过一定面积的,需要自然资源部预审;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同时明确了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
⑸项目用地预审的有效性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例】下列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B.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C.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书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D.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资金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E.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答案】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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