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书),政府不再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资金申请报告是企业向政府申请政府资金支持、财政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支持、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提交的主要申报文件。资金申请报告根据资金来源和性质不同,对于提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有所区别。
第一节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
一、项目申请报告的含义和作用
项目申请报告(书)是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公共安全战略布局),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核准机关应当从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等对项目进行审查。
项目申请报告的作用,是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回答项目建设的外部性、公共性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唯利升优共荣),为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
【例】下列项目类型中,不适宜项目申请报告的是()。
A.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B.政府投资项目
C.外商投资项目
D.境外投资项目
【答案】B
二、项目申请报告的类别
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分为: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⒈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书),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①项目单位情况;②拟建项目情况;③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④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企业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①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⒉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拟申请核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①项目及投资方情况;②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③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内容。
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①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②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需要时);⑥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需要时);⑦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项目范围,目前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目前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即《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⒊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简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
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
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①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②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③根据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④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①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②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③新闻传媒;④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敏感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交。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①投资主体情况;②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③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④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应当附具的文件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例】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不包括()。
A.项目单位情况B.项目及投资方情况
C.拟建项目情况D.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答案】B
【例】对于内资企业项目,企业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附送的文件是()。
A.污水处理企业接纳项目产生的污水的意见书
B.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C.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D.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答案】C
三、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依据
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⑵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的前置审批事项。包括规划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和用地(用海)预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对于重特大项目,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也作为前置条件。
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报告以及相应的评估或审查意见。
⑷核准招标内容的企业投资项目,还应附有关招标内容。
⑸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的特殊要求。对于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可能需要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确认函件。
四、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要求
项目申请报告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写,也可以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项目单位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和行业示范文本的要求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工程咨询单位接受委托编制有关文件,应当做到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对其编制的文件负责。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要重点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不必详细分析和论证项目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
项目申请报的内容和深度要满足评估机构进行项目评估和有关核准部门进行核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