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咨询工程师《分析与评价》知识考点:费用效益分析
第二节 费用效益分析
对于效益和费用可以货币化的项目应采用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方法;对于效益难于货币化的项目,应采用费用效果分析方法;对于费用和效益均难于量化的项目,应进行定性经济费用效益分析。
一、费用与效益的识别
对于项目的投入或产出可能产生的第二级乘数波及效应,在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中一般不预考虑。
直接效益:项目为社会生产提供的物质产品、科技文化成果和各类服务产生的效益。表现为:外汇的增加或支出的减少;资源的节省;新增需求的支付意愿。
直接费用:投入所带来的社会资源的消耗。表现为:外汇支出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所消耗的资源费用。
间接效益:如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加,工艺技术的扩散;项目带动周边产业的升值。
间接费用:如周边环境的破坏;产品大量出口导致出口价格的下降。
转移支付:如各种税金、补贴和国内银行利息。
乘数效果:只计算一次相关效果,不连续扩展计算乘数效果。
价格影响:只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项目,产品引起市场价格的下降,使消费者得到了更多的的效益。
(一)费用效益识别的原则:
(1)“有无对比”增量分析的原则;
(2)考虑关联效果原则;
(3)以本国居民作为生活对象的原则:对本国之外的其他社会成员产生影响的项目,应重点分析对本国公民新增的效益。应进行单独陈述。
(4)剔除转移支付的原则;
1)剔除企业所得税或补贴对财务价格的影响。
2)一些税收、补贴或罚款往往是用于校正项目“外部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这类转移支付不可剔除,可以用于计算外部效果。
3)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应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二、经济效益和经济费用的估算
1、经济费用效益计算的原则:
项目投资所造成的经济费用和效益的计算,应在利益相关者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在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条件下相关利益主体获得的收益及付出的代价,计算项目相关的费用和效益。
(1) 支付意愿原则;
(2) 受偿意愿原则;
(3) 机会成本原则;
(4)实用价值计算原则。
2、经济费用效益采用影子价格计算
影子价格是能够真实反映项目投入物和产出物真实经济价值的计算价格。
影子价格是以国民经济评价的定价原则测定,可以反映的信息包括:项目的产出物和投入物的真实经济价值;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3、具有市场价格的货物或服务费用效益的计算
(1)若货物或服务处于竞争性市场环境中,应采用市场价值作为计算中心项目投入物和产出物影子价格的依据。
(2)如果项目的投入物或产出物的规模很大,项目的实施将足以影响其市场价格,导致“有项目”和“无项目”两种情况下市场价格的不一致,取二者的平均值作为测算影子价格的依据。
(3)投入物与产出物的影子价格中流转税按下列原则确定:
1)对于产出品:增加供给满足国内市场供应的,影子价格按支付意愿确定,含流转税;顶替原有市场供应的,影子价格按机会成本确定,不含流转税。
2)对于投入品:用新增供应来满足项目的,影子价格按机会成本确定,不含流转税;挤占原有用户满足项目的,影子价格按支付意愿确定,含流转税。
3)在不能判断产出或投入是增加供给还是挤占(替代)原有供给的情况下,要可简化处理为:产出影子价格一般包含实际缴纳流转税,投入的影子价格一般不含实际缴纳流转税。
4)对于可外贸货物,其投入物或产出物价格应基于口岸价格进行计算
出口产出物的影子价格(出厂价)=离岸价(fob)×影子汇率-出口费用
进口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到厂价)=到岸价(cif)×影子汇率+进口费用
式中:离岸价(fob)——出口货物运抵我国出口口岸交货的价格;
到岸价(cif)——进口货物运抵我国进口口岸交货的价格,包括货物进口的货价、运抵我国口岸之前所发生的境外运费或保险费;
进口或出口费用——货物在进出口环节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用、储运、装卸、运输保险等各种费用支出及物流环节的各种损失、损耗等。
5)如果可外贸货物以财务成本或价格为基础调整计算经济费用和效益,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如果不存在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补贴等转移支付因素,则项目的投入物或产出物价值直接采用口岸价格进行调整计算。
②如果货物的进出口环节存在转移支付因素,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4、不具有市场价格的货物或服务费用效益的计算
(1)不具有市场价格的货物或服务
应注意以下可能出现的偏差:
1)策略性偏差;
2)资料性偏差;
3)手段性偏差;
4)假想性偏差。
(2)政府调控价格货物
政府调控价格:政府定价、指导价、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等。
国家主要调控价格的产品有:电价、铁路运输、水价等。这类产品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就需要采取特殊的方法:成本分解法、消费者支付意愿和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