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通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主要经营范围、基本财务指标、股东构成、股权结构比例、以往投资相关项目情况、已有生产能力等的核查分析,提出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以及是否具备承担拟建项目投资建设的基本条件等评估意见。
(二)项目概况。通过对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产品及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上下游配套工程情况、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案等方面的阐述,为拟建项目的核准咨询评估相关章节编写提供项目背景基础。
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评估
(一)发展规划评估。通过分析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相关内容,评估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各类规划要求,提出拟建项目与有关规划内容的衔接性及目标的一致性等评估结论。
(二)产业政策评估。分析有关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空间布局、产品发展方向、产业技术创新等政策对项目方案的要求,评估拟建项目的工程技术方案、产品方案等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三)行业准入评估。分析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的要求,评估拟建项目和项目建设单位是否符合有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四)自主创新和采用先进技术评估。对于采用先进技术和科技创新的企业投资项目,分析拟建项目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创新水平、先进技术的采用情况、技术路线的先进性、技术装备国产化或本土化程度,评估是否符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要求。
(五)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在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分析评估的基础上,评估拟建项目目标及功能定位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与项目相关的各类规划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等规定,是否满足行业准入标准、重大布局优化、自主创新和采用先进技术等要求,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提出评估结论。
三、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评估
(一)资源开发方案评估。对于资源开发类项目,通过拟开发利用资源的可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的分析评估,对开发方案是否符合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是否符合保护资源环境的政策规定、是否符合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及综合利用的相关要求等提出评估意见。
(二)资源利用方案评估。对于需要占用重要资源的拟建项目,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等角度,对主要资源占用品种、数量、来源情况、综合利用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估;通过对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指标与国内外水平的对比分析,对资源利用效率的先进程度提出评估论证意见;评估拟建项目是否会对地下水等其它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三)资源节约措施评估。对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作为原材料的各类金属矿、非金属矿及水资源节约措施方案的合理性提出评估意见;对拟建项目采取资源节约措施后的资源消耗指标进行对比分析,评估项目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资源节约及有效利用的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水资源消耗及主要金属矿、非金属矿等资源消耗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提出咨询评估意见。
四、节能方案评估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评估。评估项目建设方案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选择是否恰当,是否充分考虑到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的特殊要求,内容是否全面、标准选择是否适宜。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根据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通过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对比分析,评估项目建设方案所提出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是否可靠,分析项目方案所采用的能耗指标选择是否恰当。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对优化用能结构、满足相关技术政策、设计标准及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等方面所采用的主要节能降耗措施是否可行提出评估论证意见。对项目方案的节能效果提出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