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工程施工记录
1)土建完成后,应与电梯安装单位在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交接验收并记录。
2)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施工应满足GB/T7025《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的相关规定;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土建施工应满足机房尺寸、提升高度、倾斜角、名义宽度、支承及畅通区尺寸的要求,并应符合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
3)施工记录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满足电梯生产厂家要求。电梯工程中的安装样板放线、导轨安装、层门安装、驱动主机安装、轿厢组装、悬挂装置安装、对重(平衡重)及补偿装置安装、限速器、缓冲器安装、随行电缆安装等施工记录,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填写相应的表格。
4)液压电梯安装工程应参照JG5071《液压电梯》和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填写。
5)电梯配套电气同建筑电气同样检查和记录。
6)电梯安装时,对土建结构改造处理应做记录,涉及结构完全的改造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
2.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设备进场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检验并做记录,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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