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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答案

来源:考试网 [ 2012年6月12日 ] 【大 中 小】

全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答案

 2012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选:

  1—5ADDBD;6—10BD?DD;11—15DBBAA;16—20CACBB;21—25 CCD?C;26—30??DDC

  二、多选:

  31ABCDE 32AC 33ABCDE 34BDE 35ABCDE

  三、简答:www.Examw.com

  1、简述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答: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中规定的,双国籍是指作者国籍和作品国籍。它是指,如果作者为某一成员国的国民,则无论其作品在哪个国家出版,或者如果作品首次在某一成员国出版,则无论作者是哪一国的国民,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出版的作品,在其他成员国都享有各该成员国给予其本国国民作品的同等保护。

  2、简述冲突规范的几种类型

  答:(1)单边冲突规范(2)双边冲突规范(3)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4)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其中又可分为两类:无条件地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有条件地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3、法律规避含义?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自www.Examw.com

  答:法律规避又称法律欺诈等,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并使得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

  法律规避行为有四个构成要件:(1)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种法律是有目的、故意的;(2)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规定;(3)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连结点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如改变国籍、住所或物之所在地等;(4)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对自己适用有利的法律的目的。

  4、简述各国有关公共秩序立法的主要方式

  答:(1)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立法明确规定内国某些法律具有绝对强行性或必须直接适用于有关涉外民事关系,从而表明它具有当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效力。(2)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国际私法中明确规定,外国法的适用不得违背内国公共秩序,如有违背即不得适用。(3)合并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立法方式就是在国内立法中兼采间接限制和直接限制两种立法方式。

  四、论述题:试述我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

  答:(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

  (2)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

  (3)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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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smile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