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免考(2018年上半年)手续申办通知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附件1)
二、网上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登记说明请看附件2)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市区县 |
准考证号 前四位 |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
联系电话 |
金华市区 |
0701 |
5月28日8:30--12:00 13:30--17:00 |
金华市丹溪路517号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
82469621 |
武义 |
0723 |
5月22日 |
武义县北岭新区川北路1号 |
87643369 |
浦江 |
0726 |
5月22日 |
浦江县平七路1号 |
84135328 |
磐安 |
0727 |
5月21日 |
磐安县安文镇上后埂66号 |
84662828 |
兰溪 |
0781 |
5月24日 |
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333号教育局五楼西侧503室 |
88849552 |
东阳 |
0783 |
5月24日 |
东阳市汉宁西路252号(教师进修学校东二楼招生自考办公室) |
86623590 |
永康 |
0784 |
5月23日 |
永康市金马路501号(8幢一楼) |
87170968 |
义乌 |
1101 |
5月24日 |
义乌市城北路J 180号 |
89978215 |
四、提交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原件一份),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现场核验后返还考生。
3. 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页打印件)(有效期从2018年5月到2018年7月31日)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5.自考通过8门课的浙浙江省教育华课网校网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
五、其他说明
考生只有在由于身份信息错误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请登记时,才能采取现场申请登记方式。
1.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浙江省教育华课网校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华课网校另行公布)。
3.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4.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半年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现场提交材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