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办的通知
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部署,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办理即将开始
一、阅读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见附件)
二、 办理网上登记2019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县(市、区) |
准考证号前四位 |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
联系电话 |
市本级 |
0801 |
5月21—22日 |
九华北大道88号衢州中专西大门市教育考试院301室 |
3089342 |
衢江区 |
0821 |
5月21—22日 |
衢江区府前路区政府大楼0402室 |
3838915 |
常山县 |
0822 |
5月21—22日 |
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32号常山县教育局二楼招生办 |
5021117 |
开化县 |
0824 |
开化县钟山路22号(城北居委会二楼)自考办 |
6015153 | |
龙游县 |
0825 |
5月21—22日 |
龙游县教育局招考办501室(东华街道永安路县职教中心南大门) |
7015305 |
江山市 |
0881 |
5月21—22日 |
江山市双塔街道礼贤路304号 |
4965228 |
四、提交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页打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现场核验后返还考生。
4. 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自考通过8门课的浙江省教育华课网校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
五、其他说明
1. 网上办理申请后,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至现场提交材料。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2. 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浙江教育教育网“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华课网校另行公布)。
3. 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次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现场提交材料手续。
衢州市教育考试院
附件: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