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18年下半年自考免考手续办理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免考课程规定要求(详见附件1),免考手续需在网上进行登记,再进行现场审核办理。现就具体办理方法公布如下:
一、网上登记
登记时间为:2018年11月11日00:00—11月20日24:00(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二、 现场办理
县区 |
准考证号 前四位 |
递交材料时间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区 |
0601 |
11月22日-23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
绍兴市小校场5号绍兴教育综合大楼407室 |
85119802 |
柯桥区 |
0621 0691 |
11月22日-23日 上午 8:00—11:00,下午 14:00-16:30 |
柯桥湖西路909号
|
84113802 |
新昌县 |
0624 |
11月22日-23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
新昌县七星街道桃源路35号B幢201室 |
86022332 |
诸暨市 |
0681 |
11月22日-23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
诸暨市浣东北路51号诸暨市招生办212室 |
87023987 |
上虞区 |
0682 |
11月22日-23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
上虞区百官街道保驾山路316号教育服务中心206室 |
82138260 82207282 |
嵊州市 |
0683 |
11月22日-23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
嵊州市官河横路333号 |
83795989 |
三、 提交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考生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免考登记表》。
2.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申请时请注意有效要延长为三个月。(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尚未电子注册的文凭,须办理学历认证证明后上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考生。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递交毕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肄业或退学生,请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
注:金融管理(本科)、商务管理(本科)专业考生现场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交剑桥高级商务(或金融)管理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考生)。
四、其他说明
1.免考手续材料递交现场审核,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除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3.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次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及现场提交材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