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学考试的管理机构及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机构是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由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计划、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武警、监察、司法、保密部门及部分普通高等学校领导、专家与学者组成。自治区自学考试委员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
②在全国考委开考专业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自治区实际拟定开考专业,遴选主考学校;
③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
④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课程合格证和毕业证书;
⑤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
⑥承担部分非学历教育社会化证书考试工作。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