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丢失或信息有误处理办法
自2019年10月份自学考试开始,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中自行打印《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具体办法参见“准考证打印及个人信息修改申请使用说明”)。
准考证丢失(含磁卡式准考证)或损坏后,均须从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原磁卡式准考证不再补发。
考生如发现 “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性别”、“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错误的,应在考试前5天起到考试结束后(考试期间正常办理),按照“准考证打印及个人信息修改申请使用说明”中的要求在网上完成申请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区自考办办理信息修改确认手续。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或磁卡式准考证参加考试。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