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考院〔2018〕32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 网上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
我省201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报考以及考试工作在即。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工作
本次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网上报名报考工作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新生报名注册,第二阶段省考课程报考。各主考学校应提前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指导以及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相关人员、设备设施及数据的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新生报名注册在网报系统中进行。各主考学校可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注册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按规定格式导入网报系统;也可继续采用在原MIS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再将数据导入网报系统。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要认真做好新生报名注册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的审核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及照片核对完毕,必须打印确认单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名备查,确保所有新生信息准确、真实。严禁主考学校、助学单位代替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信息。
转学考生经我院审核通过后,按新生报名注册的要求处理。
考生照片审核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附件2)标准执行。对审核中发现的照片问题,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照片处理办法》(附件3)处理。考生相关信息及照片有误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正的,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准考证考次编码为184。
(二)省考课程报考前,各主考学校自考办需提前通过学校管理端上传允许报考考生名单(也可以直接上传含考生报考课程的基础数据)。报考省考课程的考生只能在我院下发的本专业2018年7月省考课程安排表中选择报考及缴费,成功缴费后才能确认为报考成功。报名报考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学校管理端网址http://wbadmin.zk789.cn,考生网报网址http://wb.zk789.cn。省考课程网报结束后,各主考学校应及时在网报系统中下载各自的报考数据。
网报期间,四川招生考试信息资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网报工作的技术支持,值班电话:028-86713053。
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方式由各办学院校直接与制证公司(联系电话:028-85454288)沟通确定。网报期间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由本人直接在网上提出补办申请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二、考试组织管理
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和省考考点管理的通知》(川教考院〔2017〕65号)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笔试
1.考点设置。考点设置要相对集中,考点必须设置在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普通中学、小学校园内;除成都市外,其余市(州)辖区,每个主考学校原则上只设置一个考点。不得将考点设置在非学历培训机构,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地点。
2.试卷安全保密。严格试卷与答卷的管理,各考点要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将试卷和答卷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保密室内,确保试卷流转、保管全过程的安全保密。
3.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要规范实施考试过程组织管理,考点必须严格选聘考务和监考人员,并加强考前培训,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风考纪,防止高科技作弊和有组织舞弊事件发生,对违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所有参考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并签到,签到表考后必须装订成册备查(签到表格式见附件8)。主考学校与其衔接院校的相同课程必须同卷同时组织考试,考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时间。若在同一考点内安排不同主考学校的省考课考试,须将考场设置相对隔离,避免相互干扰。在上报的考试时间和考点外所组织的考试,将视为无效考试,考生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对违反考试组织管理有关规定的主考学校及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主考学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并制定详尽的组考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将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到考点督考巡视,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4.本次省考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24日和6月30日-7月1日,主考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安排笔试考试。
笔试试卷由主考学校按要求统一印制、装袋、密封并统一下发。考试结束后,需将本次笔试的样卷和评分细则上交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备案。
5.各主考学校在确定考点并按照考试计划在规定的日期安排相应科目的考试后,于2018年6月6日17:00前将考点及考试安排按规定格式通过管理端上传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端网址http://118.122.117.57:82/。
(二)机网考
机(网)考安排在2018年6月10日-7月10日进行,相关课程不再安排笔试,具体科目如下:《英语(一)(00012)》《基础会计学(00041)》《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0227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大学语文(0472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主考学校应做好机(网)考的准备工作,并在考前一周通过机(网)考服务平台设置导入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028zk.net。
三、考生成绩管理
省考课程评卷、登分工作必须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严禁将其工作交由助学站点负责进行。主考学校要严格按照“考务细则”中的评卷要求认真做好省考课的试卷评阅工作,并提前上报评卷实施方案和具体时间。试卷评阅后按照网报系统中成绩登录库的要求录入考生成绩(及格、不及格成绩以及缺考都需录入,缺考为-1),机(网)考成绩通过机(网)考系统统一上报。成绩录入后于2018年9月17日-21日在网报系统中上传,同时将省考课程合格成绩确认报告(见附件11)以及合格成绩统计表(通过网报系统打印)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考生的答卷应保留至少一年。我院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其他事项
省考课程组考经费将按照主考学校提供的银行账户下拨。如账户有变动,请在考前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财务科联系,电话:028-85197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