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204次)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主考院校:
我省20.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报考以及考试工作即将开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本次省考工作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一)确保考试安全
本次考试受疫情影响,报名组织、考试实施等环节难度增加,各主考院校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责任重大。因此,在省考工作常规要求的基础上,各主考院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川教函[2020]115号)要求,认真研判组考所在地的疫情情况,主动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组考防疫工作,及时制定各校自学考试省考课程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另文通知。
(二)保障人员健康
各主考院校要做好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出入登记和感染排查等工作;要配足配齐考点防疫设备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和备用考场;要确保考生充分知晓考试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信息,掌握考试有关防疫要求,对考试工作人员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卫生安全培训。
(三)做好应急预案
各主考院校要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要充分做好组考所在地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做好考试信息服务,将考试安排广泛周知考生。
二、工作安排
(一)报名报考工作
本次报名报考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新生报名注册,第二阶段为省考课程报考。各主考院校应提前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指导工作,安排部署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及相关数据的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报名报考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1.新生报名注册
各主考院校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下载“应用型集体报名”模板,按提示填报后导入管理系统完成新生注册,本次注册的准考证号编码规则为“院校代码+204+5位流水号”,例如:四川大学本次注册的新生准考证号应为“0101204xxxxx“。
各主考院校要认真做好新生报名注册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等)审核工作,完成后须打印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主考院校可结合疫情形势自行决定确认方式并周知考生)。严禁主考院校、助学单位代替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信息。基本信息有误且未在主考院校审核时间内进行更正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转学考生须先经转出院校通过管理系统“考籍档案管理”—“退学管理”成功处理退学后,再由转入院校进行新生报名注册。
考生照片审核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附件2)开展。
2.省考课程报考
省考课程的报考和缴费由考生于8月4日9:00—6日17:00自行在管理系统中操作,考生只能选择已注册专业下的课程报考,完成缴费后即为报考成功。报考成功的考生于8月10日9:00—13日17:00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网报结束后,各主考院校应及时在管理系统中下载报考数据,并严格按照省考考点要求做好编场工作。
(二)考试组织管理
各主考院校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和省考考点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组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制定详尽的省考课程组考工作方案并于8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实施,确保组考工作全环节的安全、平稳、顺利。
各主考院校要在体现人文关怀的前提下,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和考生的双向沟通、交流,确保考生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参考。
1.笔试
(1)考点设置和申报备案。
考点必须设置在符合组考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且设置相对集中;除成都市外,其余市(州)辖区,每个主考院校原则上只设置一个考点。不得将考点设置在非学历培训机构,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地点。新增考点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2)试卷安全保密。
各主考院校要加强试卷与答卷管理,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将试卷和答卷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保密室内,确保试卷流转、保管全过程的安全保密。
(3)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
各主考院校要规范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严格选聘考务和监考人员,认真落实考前培训,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要严肃考风考纪,防止高科技作弊和有组织舞弊事件发生,对违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参考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并签到,考后各考点将签到表装订备查(签到表格式详见附件3)。
主考院校与其衔接院校涉及相同课程的考试必须同卷同时组织,不得任意更改考试时间,更不得拆分科目在不同考试单元开考。若在同一考点内安排不同主考院校的省考课考试,考点须将考场设置相对隔离,避免相互干扰。在非上报的考试时间和考点内组织的考试一律无效。
各主考院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到考点驻点督考巡视,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4)考试时间安排。
结合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本次省考课程笔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各主考院校须结合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单元统一为9:30—11:30、13:30—15:30及16:30—18:30,每天不超过3场考试。
笔试试卷由主考院校按要求统一印制、装袋、密封并统一下发(卷头和卷袋格式详见附件4、5)。考试结束后,主考院校须将本次笔试的样卷和评分细则以电子档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考点信息报送。
各主考院校在确定考点和考试安排后,于2020年8月20日17:00前将《20.4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考点信息表》(附件6)以Word文件格式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联系电话:028-85177079),文件名为“主考院校代码和名称_20.4次自学考试省考考点信息表"。
2.机(网)考
本次省考课程机(网)考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相关课程不再安排笔试,具体科目如下:《英语(一)(00012)》《基础会计学(00041)》《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0227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大学语文(0472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各主考院校应做好机(网)考的准备工作,并在考前一周通过机(网)考服务平台设置导入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028zk.net,机(网)考考点设置要求详见附件7)。各主考院校应督促考点在考试前进行系统测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各主考院校要加强管理,做好机(网)考组考工作,按机(网)考考场实际容量进行编场。考试期间应维护考场秩序,监督考生不得任意调换考场及考位。单场考试结束后,对考场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后,再进行下一场考试。
(三)考生成绩管理
省考课程评卷、登分工作必须由主考院校统一组织实施,严禁委托助学站点代为实施。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考务细则》中的评卷要求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工作,并提前将评卷实施方案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教师登记表》
(附件8)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评卷答案必须在评卷工作正式开始时启用。试卷评阅后,各主考院校于2020年10月26日一29日在管理系统中上传考生笔试成绩,同时将省考课程合格成绩确认报告(附件9)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机(网)考成绩由负责机考的公司统一上报。考生的笔试答卷和机(网)考数据应保留至少一年,省教育考试院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其他事项
(一)省考课程组考经费按照主考院校提供的银行账户下拨。若账户有变动,请在考前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财务科联系,电话:028-85197654。
(二)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省考的各项工作可能调整,若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
20.4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报名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及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