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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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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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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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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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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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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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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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市自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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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年的12月1日—10日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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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10日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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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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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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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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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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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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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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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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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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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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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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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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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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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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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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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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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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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省考籍库进行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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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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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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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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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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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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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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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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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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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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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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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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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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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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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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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转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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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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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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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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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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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考考生按网上公布的要求到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门现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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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市自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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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23日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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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23日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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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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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包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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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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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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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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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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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省考籍库进行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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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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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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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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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有关转考确认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欲再办理转考手续,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
四、本办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
点击下载: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