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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20上半年自考生免考办理通知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6月2日]  【

  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上半年华政自考生办理免考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知,按照本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2020年上半年免考申请实行线上办理,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免考申请,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首页“自学考试”栏目下的“考籍平台”登录。登录平台后,点击“免考申请”,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

  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在网上申请办理免考相关课程。

  考生在办理免考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考籍平台的考生使用手册。如在办理过程中若遇到平台使用技术问题,可通过在线咨询,也可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1-3536707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一、网上免考申请时间:2020年6月2日 8:00 — 6月5日 17:00

  二、免考申请网上须提交材料:

  需要办理免考申请的考生,请根据本人申请免考的课程,网上提交相应材料清晰的电子扫描件。

  1.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请免考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0年9月30日以便核查)。

  2.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申请免考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0年9月30日以便核查)。

  3.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免考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如外语),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0年9月30日以便核查)、该证书的毕业成绩总表(含学分)或原就读高校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且该门课程的学分必须不低于自考免考课程的学分要求。

  4.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在校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免考自考各专业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且专业层次和要求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其他公共基础课,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肄业证书,退学证明。

  5.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免考英语(二),须提交本人身份证、PETS-3证书(请在上传电子版材料时注明报考省市及时间)。

  6.已取得自考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申请免考金融管理本科老计划中《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和《高级财务会计》,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科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0年9月30日后以便核查)。

  三、特别提示:

  1.考生申请免考,应符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相关规定,如规定另有调整,请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2.高教自考生在报考本市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且代码相同的其他本市外校高教自考课程,可以申请免考,不须办理免考手续;外省市转入课程不须办理免考手续;金融管理专业新老计划顶替课程不须办理免考手续。

  3.申请外语免考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申请规定请查询华政自考网站

  4.考生须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否则造成不能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5.请考生按时上传免考资料,并继续关注免考申请的审核结果,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全、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6. 考生课程免考申请最终是否通过,以上海市自考办的终审意见为准。

  7.考生请保持免考预留手机的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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