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主考院校、有关试点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研究决定2016年10月选取69门课程进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