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科)自考招生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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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 | 经济类 | 专业层次 | 专科 | 毕业学分 | 76 |
培养目标 |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够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 ||||
基本要求 |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金融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 | ||||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 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 | ||||
开考省市及课程安排 | ·河南 ·上海 ·天津 ·湖南 ·浙江 ·北京 ·安徽 ·福建 ·山东 ·广东 ·新疆 | ||||
相关专业 | ·金融(本科)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科) ·金融管理(本科) ·国际金融(本科)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本科) ·金融管理(专科) ·金融学(本科) ·金融管理(中英)(专科) ·金融工程(本科) ·金融与保险(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