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参加自考?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同时,我们也欢迎外籍人士参加自考。
考虑到具体情况,我们对于外籍人士报考自考专业,可以免考该专业公共政治课程,但要考其他课程补足学分。
即:如果该专业有其他选考课程,则在选考课里选修与公共课程相当学分的课程补足,如果没有选考课程(一般为专科专业),则选考一门职工素质课程代替公共政治课。
目前职工素质课程在学前专业(专科)里有开考,即选考:
科技与社会(笔试,实践),人文与素养(笔试,实践),审美与礼仪(笔试,实践),通用技能等4门课程中选一门即可。
毕业时,持外籍身份证明到毕业所在区进行现场审核,并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