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一、机关
1.含义:字面含义即发动和控制的意思。本书一般泛指社会系统中专司管理,具有较稳定隶属关系,有相应职能和权限的各类各层组织实体,包括企业与事业单位的以决策、辅助、执行及事务客理为职能的各类各层组织实体。
2.功能:(1)发动功能、(2)控制功能(也称管理功能)、(3)代表功能。
3.构成要素:
(1)机关必须以不可缺少的社会管理功能为组构依据;
(2)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组织原则构建,这是使机关获得合法地位和权力的保障;
(3)机关的构建必须取得合法的地位,被授予法定的权限,能代表相应政权、政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根本利益,在其所辖范围内行使权利,并且有开展期独立活动和处理各种事项的能力;
(4)机关必须由领导人或领导集团与若干相对稳定和精干的机构及工作人员组成。
4.分类体系:
大范围:(1)国家机关;(2)政党、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的机关;(3)企业单位所设立的机关。
不同角度分:
(1).职权和管理范围: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B各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2).工作性质和作用:A行政中枢机关(首脑机关核心);B行政职能机关;C行政辅助机关(综合性、专业性、政务性、事务性)
(3).实施任务时间长短:A常设机构;B非常设机构。
(4).组织形式:A独任制;B合议制;C混合制。
5.机关活动基本原则:(1)目标重合原则;(2)逐级控制原则;(3)信息畅达原则;(4)效率卓著原则。
二、管理
1.定义:是一种高度科学化、组织化的活动。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职能实现目标的活动过程。
2.基本要素:(1)管理者(主体);(2)管理对象(客体);(3)保证管理在管理对象中发生作用的手段、技术和方法和物质载体。
三、机关管理
1.定义:是以机关为对象的管理,是以全面提高机关效能为目的,对机关内部核心事务构成要素及其流通进行规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的活动过程。
2.特性:(1)综合性和整体性;(2)事务性和程序性;(3)时效性和服务性;(4)技术性和操作性。
3.基本原则:(1)系统和整体的原则;(2)忠诚和服务的原则;(3)质量和时效的原则;(4)集中统一和分工协作的原则;(5)简化与规范的原则;(6)成本控制与追求效益的原则。
4.其职能:(1)决策与计划;(2)组织与用人;(3)指挥与控制;(4)协调与教育。
5.特点:(1)政治性与保密性;(2)权威性和服务性;(3)整体性和系统性;(4)科学性与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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