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音乐教育简史
一、古代音乐教育
“成均”之学对我国古代音乐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夏、商、周时期音乐作为统治者加强统治的工具,但也促进了音乐及音乐教育的发展。
孔子是教育家、音乐家,同时也是最早的、最有影响的音乐教育家。他的“礼乐并重”的教育观,对我国音乐教育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注意到了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
我国古代音乐教育是以培养上层贵族子弟或宫廷乐手、舞手为主要对象的。从教学形式、教学内容等各方面看,均不同于近现代音乐教育。我国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适于本世纪初。
二、近现代音乐教育
按照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划分,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划分为两个时期。1840年至1919年为近代,即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年至1949年为现代,即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教育上重大突破是,兴办学堂教育,废除科举制度,调整教育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学堂乐歌”的出现,成为中国近代现代音乐教育的重要标志,愉悦课正是列入国家教育计划。
1907年清政府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正式将音乐列为学校必修科目,至此,揭开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第一页。
1912年民国初建,在音乐教育领域中出现了许多可喜现象,具体的表现在:第一,国民政府教育部在1912年至1919年间陆续颁布了《中学校令施行细则》、《小学教则及课程表》、《师范教育令》、《师范学校规程》及《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等一系列教育法规。第二,音乐教科书在我国出版情况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第三,一大批音乐家、教育家和进步文人,开始以发展学校音乐教育为宗旨的音乐教育实践活动。
1919年至1949年间,我国的音乐教育发展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在普通音乐教育方面,继国民政府教育部在1919年前公布的一系列教育法规以后,又于1923年颁布了《课程设置纲要》,其中规定,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均设音乐课,并将“乐歌课”更名为“音乐课”。
20世纪40年代末,我国的音乐师范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为中小学培养音乐师资。
我国专业音乐教育是在音乐社团和师范音乐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音乐社团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学习西洋音乐理论知识和进行有关钢琴、提琴、唱歌、古琴、琵琶、昆曲等音乐表演技能的传授;组织音乐演出活动;挖掘、整理、研究传统国乐,介绍和翻译西洋音乐理论。
1927年,我国自办的、体制和规模较为完备的第一所专业音乐院校——上海国立音乐院正式成立。1929年改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
三 、当代音乐教育
建国以来的学校音乐教育大体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949-1966年)这个时期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发生巨大转变和迅速发展的时期。建国初期音乐教育发展一个因素是学习前苏联的音乐教育体系,教学思想和方法,另一个方面是音乐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变化紧密联系。
第二个时期(1966-1978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使音乐教育倍受冷落,音乐教育观念严重扭曲。状况是一方面美育和音乐教育的价值被否定,正常的音乐教学几乎处于被取消状态。另一方面音乐活动向着极端政治化、畸形化的方向发展,从根本上违背了美育的宗旨和规律。
第三个时期(1978—至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音乐教育事业走出低谷,迎来了复苏、繁荣的发展时期。第一,音乐教育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第二,学校音乐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①中小学音乐教育得到显著增强。②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蓬勃兴起。 ③师范院校艺术教育迅速发展。第三,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方兴未艾。
第四,明确了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1989年国家教委制定并颁布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规划》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有关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文献,为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