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税制概述
1.定义: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
2.种类:资源税(狭义的资源税,石油,矿产品和盐等)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
3.级差资源税和一般资源税的概念及其区别☆
(1)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一般资源税:是国家对国有资源,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
(2)区别☆: ①性质不同:前者属于级差地租,后者属于绝对地租。
②征税对象不同:前者是对收入的征税,后者是对使用权的征税。
4.资源税制的作用:(1)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有利于企业在同等水平上展开竞争。
(2)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合理使用自然资源。
(3)有偿开采国有资源,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二、资源税(狭义)的征收制度
1.定义:是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和盐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级差收入的一种税。
2.征税范围:矿产品和盐(石油,煤,天然气,金属,非金属矿产品)
3.纳税人:是从事应纳资源税产品开采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4.税率247从量定额,原则是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5.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三、耕地占用税
(一)定义:是在全国范围内对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二)开征的意义:(1)运用税收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对于民富国强实现四化意义重大。
(三)征收制度
1.征税对象:是指占用农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2.纳税人:是指占用农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依据:占用耕地面积从量定额征收。
4.税率:定额,并以县为单位,按其人均耕地的规定幅度差别税额。
5.减免税
6.征收管理:实行一次性征收,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改革
(一)定义:(简称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占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意义:1.有利于合理调节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2.可有效地调剂土地的级差收益,促使土地使用者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经营管理,在平等的条件下展开竞争。
上一篇:自考中国税制章节重点:第四章2
下一篇:自考中国税制章节重点: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