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笔讲串讲 >> 经济类 >> 中国税制 >> 文章内容

排行热点

自考中国税制章节重点:第八章 财产税制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10月24日 ] 【大 中 小】

  第八章 财产税制

  一、概述

  (一)定义 :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税的总称。

  (二)种类及其区别

  1.按征税范围的宽窄分:一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的一切财产的综合征税。

  个别财产税:是对个人所有的土地,房屋,资本或其他财产的分别征税。

  2.按征税时财产所处的运动状态分(所有权运动状态)。

  动态财产税:是对财产的转移、变动进行的一次性征税。如遗产税,继承税。

  静态财产税:是对财产占有者的财产定期征税,不论其财产的来源和未来的变化。如房产税。

  (三)财产税的作用

  1.可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2.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鼓励财产继承人积极劳动,自食其力,防止腐化,避免私人财产的过分集中。

首页 1 2 3 4 5 尾页
责编:xiao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