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的内容
1、对保险业组织的管理。
(1)实施设立许可证。
(2)限制组织形态。
(3)规定营业范围。
(4)解散清算的监督。
2、对保险业财务方面的管理
(1)规定保险企业开业资本的最低限额。
(2)保证金的规定。
(3)提存各种准备金的规定。
(4)投资。
3、对业务方面的管理
(1)对保单的核定。
(2)对保险费率的核定。
(3)禁止不正当竞争
(4)检查经营状况。
(5)禁止兼营、兼业。
二、保险的同业管理。
1、保险人协会及同业公会。这类组织一般由各保险公司和个人保险人组成。他们不承接保险业务,而是致力于促进、发展和保护会员的利益,传播最新信息和情况。
2、保险中间人协会。
实施同业管理的好处:
1、可以配合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2、可以制定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供保险公司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