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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本科保险学原理章节考点讲义第十章保险市场及其原理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8月8日 ] 【大 中 小】

  监督管理的内容

  1、对保险业组织的管理。

  (1)实施设立许可证。

  (2)限制组织形态。

  (3)规定营业范围。

  (4)解散清算的监督。

  2、对保险业财务方面的管理

  (1)规定保险企业开业资本的最低限额。

  (2)保证金的规定。

  (3)提存各种准备金的规定。

  (4)投资。

  3、对业务方面的管理

  (1)对保单的核定。

  (2)对保险费率的核定。

  (3)禁止不正当竞争

  (4)检查经营状况。

  (5)禁止兼营、兼业。

  二、保险的同业管理。

  1、保险人协会及同业公会。这类组织一般由各保险公司和个人保险人组成。他们不承接保险业务,而是致力于促进、发展和保护会员的利益,传播最新信息和情况。

  2、保险中间人协会。

  实施同业管理的好处:

  1、可以配合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2、可以制定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供保险公司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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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uan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