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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与公共事业管理复习资料整理第三章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5月23日]  【

5、宏观和微观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承担机构

宏观公共事业管理以公共需求与公共事业产品供给的宏观平衡为目标,围绕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其基本职能的发挥主要涉及有以下内容:第一、对公共事业范围内公共事业产品这一特殊“市场”进行预测。第二、制定和分析公共事业范围内的社会指标,一方面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发布社会指标及相关信息,指导和引导公共产品生产和公共服务提供投资方向和产品流向。第三、制定和分析公共事业范围内的社会指标即法律、政策、计划、方案、程序安排等。这其中,既包括公共事业产品的品种、数量(常常以发展计划和确立公共项目来表现)的方针、政策和计划,也包括全社会公共事业范围内如何生产和提供公共事业产品基本规范的制定和安排。第四、根据所确定的公共事业管理的目标,进行一系列旨在提高管理效能的不是针对具体公共产品而是针对机构内部运行和机构外部环境的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承担宏观公共事业管理任务的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系统中的一个特定的部分,即主要是高层次的政府组织。承担宏观公共事业管理的政府是广义的政府,即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内的政府。一是立法机构,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西方国家的议会;二是司法机构,如法院、检查院等;三是行政机关即政府管理部门,如政府的科、教、文、卫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如我国的民政部门、计划生育部门,如一些专职部门,如财政、计划、物价、税务等部门,以及涉及公众基本生活质量的一些经济管理部门,如交通部、铁道部、电讯管理部门等。

微观公共事业管理以在基层公共事业领域中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为目标,其基本职能的发挥主要分为两个基本方面,包括以下具体的内容:其一、维护基层公共事业活动基本秩序方面,A、对公共事业产品的提供者的管理。B、对公共事业领域中的公共事业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C、对公共事业领域中的某些公共产品的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其二、为社会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方面,即活动于公共事业基层的公共组织和一些非公共组织如企业,根据公共政策或根据上级部门所制定的目标、计划和布置的任务,进行公共产品或带有公共性的产品的生产,以及向公众提供服务。承担微观公共事业管理任务的机构可以分几类:一是政府专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基层部门,如我国的民政部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专业管理部门。二是业务涉及微观公共事业管理内容的政府部门,如物价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三是从事监督、评估和协调等管理工作的非营利组织,如前面提到过的当代西方教育领域中的专门的非政府性质的联合会、评估机构等。四是直接从事公共事业产品提供的部门,如我国目前的各种非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一些特殊的或承担公共产品生产的企业单位。这些部门在基层公共事业管理活动中主要是提供公共服务,在整个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系统中具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双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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