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 形式 |
共同犯罪的形式,也即共同犯罪的结构,是指各共犯人的故意犯罪行为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不同,其社会危害性就不同。 | |||
分类标准 |
类别 | |||
以共同犯罪是否任意形成为标准 |
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 | |||
以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 |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 |||
以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为标准 |
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 |||
以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 |
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 |||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
1、主犯 |
概念 |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三类。 | |
与首要分子的关系 |
首要分子原则上都是主犯,但也有例外(聚众犯罪中);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主犯的范围大于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包括两类。 | |||
刑事责任 |
按刑法第26条的规定处罚。 | |||
2、从犯 |
概念 |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包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 | ||
刑事责任 |
按刑法第27条的规定处罚。 | |||
3、胁从犯 |
概念 |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不成立胁从犯的两种情形。 | ||
刑事责任 |
按刑法第28条的规定处罚。 | |||
4、教唆犯 |
概念 |
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具体些说,教唆犯是以授意、怂勇、劝说、利诱、以及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 | ||
成立条件 |
①教唆对象合格;②必须有教唆行为;③必须有教唆的故意。 | |||
认定 |
罪名的确定;间接教唆;刑法分则的特别规定。 | |||
刑事责任 |
按刑法第29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