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当防卫制度
条件 |
否则为 |
刑事责任 |
说明 |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
假想防卫。 |
有过失且刑法有规定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
不法侵害常常是犯罪行为,但也不排除违法行为。 |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防卫不适时(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 |
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 |
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 |
3、具有防卫意识 |
保护非法利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不具有防卫意识。 |
因不具有正当的防卫意图,以具体的故意犯罪。 |
保护的合法权益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他人的。 |
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 |
假想防卫或者紧急避险,也有可能是故意犯罪。 |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也可能是故意犯罪。 |
对不法侵害者的防卫打击常常是针对人身权的,但也不排除对财产权的打击。 |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防卫过当。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防卫过当造成的重大损害,一般为过失,成立具体的过失犯罪,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下成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