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
海上保险合同就是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协议,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约定的保险费,而在保险标的由于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海上风险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予赔偿的合同。
海上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是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方法。凡可能遭受海上风险的财产(如船舶、货物)、期得的收人(如运费、佣金)以及对第三者所应负的责任,都可以作为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合同。它的作用是,当保险标的物因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海上风险而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约定的保险金额,从而使被保险人的财务处境犹如该保险标的物根本没有发过损失一样。保险人只负金钱赔偿的责任,而不负使保险标的物恢复原状或归还原物的责任。
海上保险合同所承保的危险,基本上是以海上危险为范围,但经过双方的协议或按照商业惯例,也可以扩展到与航海有关的内河或陆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