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策划的原则(五原则)(重点)
(一)利益性原则
公共关系策划必须事前弄清组织公共关系行为的深层次动机。马克思说过:“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利益的获取。”利益应当是公共关系系策划和公共关系行为的原动力。组织的利益由组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构成。组织的公共关系行为虽不表现为经济效益的直接获取,但组织良好形象的塑造和公众环境的协调,必定会给组织带来有利于生存发展的优越条件和因此而生发的更为深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共关系的行为不是慈善施舍行为,公共关系行为的每一分投入都必须考虑效益的产出。
在公共关系策划中首先要考虑的应当是公众的利益。这是因为:
第一,利益可以刺激公众、激发公众,使公众萌发欲望冲动,形成利益关心和利益认识,继而产生对一定利益目标的持续。
第二,利益是刺激公众产生思想动机的动力,人们为了追求利益而产生竞争。这种利益竞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自然也为策划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公共关系策划在考虑公众利益时,应注意公众的长远利益。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在公共关系策划运作过程中,策划者通过各种努力,使自己的主观意志自觉地、能动地符合客观实际。主观指导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性,这是公共关系策划的一条根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就是要顺应历史潮流,合乎民意,把握社会心理的倾向性,不可逆其而策。
2、策划要以策划主体的现实状况为基础,做到据实策划。
在进行公共关系策划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诚地与外界往来,脚踏实地地开展公共关系工作。
(三)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是指在公共关系策划中,应将公共关系活动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按系统的观点与方法进行谋划与运筹。所谓系统,都是具有一定功能的,由互相作用的若干元素组成的复合体。任何系统都具有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关联性、有序性等特点。
1、从系统的整体性上讲,在公共关系策划中,必须从整体出发,考虑问题要全面、周到、细致,即使一个小环节、小问题,也要将它放在策划的整体方案之中来考虑。这一整体包括目标、范围、程序、手段、方法、途径等。
2、公共关系策划工作追求的是整体效益。从系统的层次性上讲,系统是有层次的,有大系统、小系统,也有母系统、子系统,对不同层次的系统,就有不同层次的策划。从系统的结构性上讲,要使整体发挥最佳功能,就得使系统的组合结构合理。
3、在公共关系策划中,在注意系统整体的同时,还要把握好各个局部,使之同步、协调,达到最佳组合效应。
(四)可行性原则 (重点中的重点)
可行性原则是指策划方案可被实施并能取得科学有效的效果。这一原则要求策划者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策划目标为前提,调查研究分析策划对象的现状和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公共关系策划方案并对其进行评估。具体要求是:
1、进行可行性分析。在进行每一项策划时都要充分考虑所形成的公共关系策划的可行性。公共关系策划方案形成后,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以便选出最优方案或作最后的抉择。进行可行性分析主要包括利害性分析、经济性分析、科学性分析和合法性分析。
2、进行可行性实验。为了准确弄清公共关系策划方案是否科学可行,可以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实验。可行性实验是可行性分析的最高形式和最后手段。可行性实验一般以局部试点方式进行,以检查策划方案的重心是否放在关键的现实问题上;方案的整体结构和运行机制是否合理;实施结果是否有效。
3、方案必须具备行动性和有效性。公共关系策划方案的行动性,是指方案本身是策划行动的结果,策划方案具有方案实施的行为特点,符合实施行为的要求;有效性是指策划方案实施过程中能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实施效果能达到甚至超过方案设计的要求。
(五)灵活性原则 (重点中的重点)
由于组织的主观条件和外部环境随时都在发生变化,策划对象也处在变化之中,因此,公共关系策划要想有效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策划方案,就必须事先注意各种可能对策划方案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公共关系策划者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环境因素和信息的变化规律,审时度势,洞察秋毫,使制定的公共关系策划方案具有相应的弹性,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环境。
根据这一原则,策划者在策划过程中应努力做到:
1、以动态的眼光看世界,以应变的头脑想对策。也就是说,策划的思路必须跟上环境的万千变万化。环境变了,公共关系对象变了,谋略对策也要变,不能够采取千篇一律走老路的办法。
2、策划方案必须具有相当的弹性。实践证明,事前再周密完善的策划,在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突如其来、猝不及防、意料之外的问题,方案如果毫无事前应变的思考和留下回旋的余地,则事到临头措手不及,从而束手无策或举措失当。策划在总目标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保持相当的调整弹性,对策划的成功,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