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欢迎的公众、不受欢迎的公众和被追求的公众
根据组织的价值取向分类,可以划分为受欢迎的公众、不受欢迎的公众和被追求的公众三类。
受欢迎的公众即完全迎合组织的需要并主动对组织表示兴趣和沟通意向的公众。比如自愿的投资者,慕名前来的顾客,为组织采写正面宣传文章的记者等。
不受欢迎的公众指违背组织的利益和意愿,对组织构成潜在和现实威胁的公众。比如各种对组织抱有敌意的人士,或对组织构成额外压力和负担的群体等。
被追求的公众指符合组织的利益和需要,但对组织却不感兴趣、缺乏交往意愿的公众。比如著名的记者、社会名流、明星等。
公共关系传播政策还取决于组织自身的目的和需要,以便使组织的传播活动与组织的利益相一致。
受欢迎的公众是一种两相情愿、一拍即合的关系,不存在沟通的障碍,沟通的结果对双方都有较为平等的利益。而不受欢迎的公众则是组织不愿意与其交往、力图躲避,却对组织不断构成压力或威胁,成为组织的“入侵者”的关系对象,组织往往需要采取针锋相对的传播对策。被追求的公众属于符合组织利益和需要,却存在较大的传播障碍、不易沟通、难以如愿的关系对象,组织需要制定较为特殊的传播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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